哲学全书·第一部分·逻辑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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哲学全书·第一部分·逻辑学

ISBN: 9787010037127

作者: [德]黑格尔

出版社: 人民出版社

出版年: 2002-12-1

页数: 411

定价: 29.00

装帧: 平装(无盘)

译者: 梁志学

内容简介


黑格尔1770年8月生于德国的斯图加特。1801年,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,直到1829年,就任柏林大学校长,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。因此,说他大器晚成毫不过分。 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。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,自然、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。因此,事物的更替、发展、永恒的生命过程,就是绝对精神本身。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,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、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,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,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,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。 围绕这个基本命题,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,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:逻辑学、自然哲学、精神哲学。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、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。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。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:“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,在这个体系中,黑格尔第一次—这是他的巨大功绩—把整个自然的、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、变化、转化和发展中,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。” 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,其代表作品有《精神现象学》、《逻辑学》、《哲学全书》、《法哲学原理》、《哲学史讲演录》、《历史哲学》和《美学》等。

作者简介


黑格尔(1770~1831),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辩证法哲学的集大成者,彻底的客观唯心主义者。他主张,理念是第一性的,它以纯概念的形式在逻辑学中不断发展,然后理念外化成为自然界,最后又在精神哲学的各门科学中回复到理念自身。这样,他建立了一个以理念为基础的、包括了一切科学的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。他在哲学史上的主要贡献是,把矛盾看作一切事物的真理与本质,论述了辩证法就是对立面的统一。他把整个的自然界、人类社会、人的思维都看作处于普遍联系与发展变化中。其辩证法的不彻底性在于,他的作为“绝对真理”的哲学体系是绝对的、永恒不变的。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辩证法时,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这一合理内核。主要著作有《精神现象学》、《逻辑学》、《哲学史讲演录》、《哲学全书纲要》等。后者分为“逻辑哲学”、“自然哲学”、“精神哲学”三部分,是对其全部哲学体系的阐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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